數據│2017年中國電改行業發展趨勢分析
日期:2017-04-22 瀏覽次數: 9830
一、新電改加速落地,售電企業迅速崛起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起步于1985年,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。第一階段,解決電力供應嚴重短缺問題,鼓勵地方政府籌資辦電。第二階段,1996年《電力部機構改革方案》的出臺以及國家電力公司的成立實現了“政企分離”。第三階段,2002年國務院印發了“五號文”,提出“廠網分開,主輔分離,輸配分開,競價上網”的電改方案。第四階段,在售電側和發電側引入市場競爭機制,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,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,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,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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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15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下發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(中發〔2015〕9號),以“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”為核心,即放開發電、售電等屬于競爭性環節的價格,管住輸電、配電等屬于自然壟斷環節的價格,新一輪電力市場化改革拉開序幕。隨后陸續推出6個配套文件,對輸配電價、交易機制、發用電計劃、售電側改革等重點領域進行了詳細部署,從制度上為電改鋪平了道路。
電改9號文拉開電力改革序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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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輪電改破局電網企業的壟斷,改變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的盈利模式。在電力改革之前,電網企業集輸電、配電、售電與一體,發電端和售電端電力價格由國家發改委確定,電網企業利潤來源于買賣利差;電改之后,發電端和售電端電力市場價格由市場競爭決定,售電公司負責電力交易,電網企業只負責輸、配電,收取輸送費用。
改革前后售電企業的盈利模式發生改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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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數據,2010-2015年我國的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呈下降趨勢,電力行業供給大于需求,產能過剩。發電端競爭促使發電企業降低上網電價,而售電公司對用戶的降價幅度較小,售電公司從中獲得高額購銷利差。2015年我國交易電量達到7221億千瓦時,假設售電企業購銷利差為0.2元/千瓦時,電力交易將會有1444億元的購銷利差使售電公司獲利,售電公司成為電改的直接受益者。
2010-2015年我國的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呈下降趨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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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2015 年全國交易電量快速增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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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電企業數量快速增長。在“政策引導+經濟利益刺激”雙輪驅動下,售電企業數量快速增長。截止7月份,全國已經注冊成立757家售電公司。國家出臺的《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》對售電側市場各主體給予了明確定位,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網業務,售電主體呈現多元化特征,目前主要分為三類:一是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;二是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,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;三是獨立的售電公司,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,不承擔保底供電服務。
售電公司在全國的分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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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順應國家政策,贏得發展先機
電力信息化市場發展迅猛。最近十年,我國電力行業信息化市場規模增長迅速,2015年已達465億元,預計到2018年電力信息化市場規模將突破800億元。依據中國電網發布的相關資料,2016年到2020年,我國電網總投資為14000億元,智能化投資為1750億元。
電力行業信息化市場規模(億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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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電網發布的《關于加快推進堅強智能電網建設的意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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